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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能源委员会表示,应逐步取消对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措施

时间:2021-06-26 14:16:53 来源:

卡罗拉·雅各布斯

丹麦能源,公用事业和气候部长Lars Chr。利勒霍尔(Lillehol)宣布成立新的能源委员会,以分析能源领域的最新发展,并于2016年4月为该国的未来能源政策提出建议。

该委员会现已提供了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将在2030年之前纳入丹麦的未来能源战略中,其中包括要求以与清洁电源在竞争中可行的速度相同的速度逐步淘汰可再生能源激励措施。

当局强调,需要彻底改变能源政策,该国未来的能源部门应更加以市场为基础。主席尼尔斯·克里斯蒂安森(Niels B. Christiansen)表示:“结束能源委员会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很明显,如果我们要实现我们的长期减排目标,那么早在2020年就必须实施雄心勃勃的能源政策。 2050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社会。”

利勒霍尔欢迎委员会的建议,声称雄心勃勃与关注成本之间没有矛盾。里尔霍尔说:“我们需要调整能源和气候政策,以便为我们的开支获得尽可能多的绿色过渡。这是常识,我认为欧洲委员会就如何在丹麦的绿色过渡中迈出下一步明智之举,向我们提供了一些出色而明确的建议。”

在发现有1,660兆瓦的光伏项目由于预算问题未获批准后,利勒霍尔于2016年12月决定关闭太阳能激励计划的第二阶段(所谓的“过渡模式”)。政府表示,在过渡模式于2015年底启动后,这些项目中的绝大多数已于2016年提交批准。这位部长声称,如果这些项目获得批准,将产生45亿丹麦克朗(6.598亿美元)的额外费用。

2016年12月,丹麦议会还批准了政府决定,在2017-22年期间逐步取消公共服务义务(PSO)税,该税为该国的可再生能源激励计划提供了资金。从2023年开始,目前由电力消费者提供资金的可再生能源最终奖励措施应由国家预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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