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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09 19:51:20 来源:

作为推进碳中和实现进程的主力军——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备受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3月8日,从晶科能源方面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加强光伏复合项目用地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碳中和事业稳步前进建言献策。

过去10多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飞猛进,目前已经突破10亿千瓦大关。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水平,加速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对此,陈康平表示,为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良性健康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环境,高质量推动可再生能源全方位、规模化发展,建议积极开展企业减负情况排查清理;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减负情况排查,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布典型违规案例,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减负发展。

同时,项目招投标规范也需进一步加强监管。陈康平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的招投标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标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企业投资积极性。

项目建设的落地工作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统筹保障。“加强各级政府间上下联动,统筹资源、土地、消纳等要素,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各地也应加快年度整体开发方案编制,完善项目开发管理政策,合理限定项目开发时间,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陈康平表示。

除此之外,如何实现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也是陈康平十分关心的问题。

陈康平表示,随着我国光伏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光伏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越来越丰富,已经成为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在实践中,诸如用地标准不明确、各地征税情形不一等问题影响农村光伏发展,其中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陈康平建议,进一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政策指引。

“相关部门可在鼓励政策的基础上,以坚守生态红线、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为前提,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适合开发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类型,明确在一般耕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园地等建设光伏复合型项目的适用规范,为市场主体结合生态修复、现代农业、苗木培育、渔业养殖、观光旅游等,因地制宜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光伏复合项目提供便利,带动产业振兴,加快能源转型进程。”陈康平说道。

考虑到光伏复合项目具有明显的综合效益,陈康平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统一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管方式,既有助于稳定光伏复合项目开发预期,也有助于降低项目税费负担,进一步推动光伏新能源在乡村的广泛应用,促进乡村双碳目标的实现。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储能,后者也是当前我国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的重要调节性电源。近两年,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储能发展的政策措施,新能源配置储能已渐成潮流。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陈康平建议,在加快建设各类电力市场的基础上,研究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南,明确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技术标准等。

陈康平还建议,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新型储能配置规模。

“该项工作可由相关部委指导各地开展地方性的储能需求研究,进行容量配置和功率配置分析、经济性分析等,因地制宜确定新型储能的合理配置规模和时间节点。根据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按年度发布储能容量需求信息,为各地区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明确依据,指引储能项目建设更好地开展。”陈康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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