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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场所需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浙江金华消防整治锂离子电池组装储存消防隐患

时间:2021-09-08 16:01:33 来源: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针对近年来锂电池火灾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浙江金华支队专门开展调研,研究制定了《锂离子电池组装、储存场所消防隐患整治指导意见(试行)》,大力推进锂离子电池组装、储存场所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防火分隔改造215家,增设自动灭火设施22家,永康市80%的锂电池组装、储存企业安装智能烟感、智能监控,并接入市区域应急服务中心管理平台。近期,永康市发生2起锂电池组装、储存企业典型火灾,均因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得到有效控制,整治效果得到实际验证。

一、突出防火隔离要求,确保警情防扩大。针对锂电池消防安全特性,突出组装、储存场所防火隔离要求。明确储存场所、废旧电池和次品电池放置室、充电及测试区等重点场所宜独立设置;不具备独立设置条件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并采用甲级防火门,确保火灾发生后有效地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二、制定设施增配标准,确保警情早处置。针对锂电池组装、储存场所消防设施配备标准不明确的现状,结合现有规范和场所特点,明确消防设施增配改造要求,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锂电池的组装场所及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储存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每个车间至少设置两个容量不小于0.1立方米蓄水容器,每两个工位设置不少于一个蓄水点;锂电池组装、储存场所应就近配置耐高温手套和锂电池紧急搬运工具等紧急泄漏处理工具。

三、规范日常操作流程,确保风险早防范。针对锂电池的不稳定性,对企业搬运、储存等操作行为提出规范要求。明确锂电池宜单层固定堆放,防止挤压损伤;搬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掷,防止剧烈震动冲击;利用叉车搬运锂电池的应使用托板,禁止直接叉运锂电池;锂电池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阴凉,室内温度应保持在0-30摄氏度,湿度保持在40%-90%之间,严禁与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明火作业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


原标题:浙江:金华消防整治锂离子电池组装、储存场所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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