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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亿元!江苏丰县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二期)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21-12-14 10:02:17 来源: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2月13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江苏省丰县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二期)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工程总投资3.5亿元,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新开挖城河北延段,新建城河北站;龙女河、帝前河、护城河、建设路路带河、卜老家大沟、四号沟、五号沟水质提升;新建护城河文化水岸、城河北延段截污管网及绿化、西城路至龙女河排水管网;改造西城路排水管网等,计划总工期 700 日历天。

丰县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二期)EPC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江苏水韵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丰县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二期)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丰县境内。

(2)工程总投资:约35000万元。

(3)建设规模:新开挖城河北延段,新建城河北站;龙女河、帝前河、护城河、建设路路带河、卜老家大沟、四号沟、五号沟水质提升;新建护城河文化水岸、城河北延段截污管网及绿化、西城路至龙女河排水管网;改造西城路排水管网等。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可研、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编制报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整体移交,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牵头人)要求:

①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②担任过水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业绩证明材料如下:如提供设计业绩,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复印件)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如提供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以上资料必须同时具备;如上述资料均无法反映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②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无在建工程(具体同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牵头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总投资(或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以联合体参与方获得的业绩,不能作为本招标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申请人(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不同人员担任。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9730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电汇或网银汇付,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以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后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文件费汇入账户: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行新城支行323600673018010016289),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请完成汇款的投标申请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的扫描件(格式在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公司网站“下载园地”下载)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西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及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zhihuifx.com/fxwe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8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招标人地址:丰县南苑东路丰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孝志电话:0516-8928720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王云涛电话:0516-80802225

14、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规划基建科

联系人:段圣福电话:0516-89287239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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