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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收费项目该“体检”了

时间:2022-04-27 16:01:32 来源:中国能源报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严禁向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严禁公用企业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及安装人工费用,已经收取的应尽快清退。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作者:渠沛然)

燃气表是燃气企业与用户计量和结算燃气费用的重要工具,如果进行批量置换,对于燃气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但向用户收取就会触碰合规经营“红线”。

除燃气表外,燃气行业其他乱收费现象也不鲜见。在此背景下,胶州、池州、盐城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期接连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燃气企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遵守《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依法经营。

燃气企业应如何守住合规经营底线?又该如何实现合理的“成本维护”?

违规收费时有发生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某燃气企业捆绑销售保险,在2019年到2021年间,共收取用户保险费27.93万元,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1万元;

四川省安岳县某燃气公司收取换表费,经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燃气公司被处罚款15万元,并向76户燃气用户退还了换表费;

湖南省湘潭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收取“气瓶检测费”,将应由自身承担的检测费转嫁给用户……

“由于部分燃气企业服务流程不规范、随意性强,因此在经营中,这些企业有时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购买产品或服务。”某地燃气企业相关负责人说,“好像有惯性一样,某些燃气企业将特许经营权演变为‘特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乱收费。”

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燃气企业的营利收益、商业模式、合规经营和服务提升等均提出了要求。

“从近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告诫书可以看出,今年,价格专项检查仍是公用事业领域的执法重点。燃气行业也应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规范收费行为。”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新松表示。

收费项目“身份”待厘清

“一些燃气企业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燃气行业出现的垄断问题,与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行业惯例和传统经营模式密不可分。”陈新松说。

“部分燃气企业因拥有特许经营权,确实存在滥用市场地位的情况。在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的当下,这些城燃企业却没有跟上监管的步伐。与此同时,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速度也不及用户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升速度。因此,未来燃气企业需要做好准备,完善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以应对市场和政策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陈新松说。

“随着监管持续收紧,城燃企业此前具有利润优势的板块被取消,经营压力增加,在利益驱使下为开拓多种经营渠道和增值服务,有些企业不免‘跑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天进指出。

陈新松建议,应在清理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需要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者行为。“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的相关信息要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并取消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捆绑收费。”

“要给收费项目做一个全面‘体检’,明确这些收费项目是否有据可循、合法合规。”陈新松说,“符合政策法律的可以继续收,不合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废除。对于合理合法但远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收费项目,要进行调整。”

加强监管不放松

业内人士表示,在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进程加快、利润压缩的背景下,燃气企业要思考如何提升服务质量,抓住用户,将“客户需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为客户服务”。丁天进说,“正如《意见》中提到的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燃气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思考拓宽主营业务。”

受访人士均表示,要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在规范燃气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督办整改发现的问题。

“未来,反垄断执法和价格检查行动的力度也不会减弱。”陈新松说,“反垄断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会是公用事业领域的管理重点,各燃气企业应该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重点关注。”

“此外,还应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对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但又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应当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丁天进说,“如果只强调燃气企业的责任,要求燃气企业无限压缩利润,最终很可能影响气源供应,难以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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