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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补贴3000万元!广州出台虚拟电厂实施细则应对季节性电力紧缺风险

时间:2021-07-12 16:01:2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广州供电局,经过对虚拟电厂的前期调研、试运行,近日印发实施了《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提出将通过实施虚拟电厂需求响应,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削减尖峰负荷。

为激励用户参与并培育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市场,在开展初期对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给予财政补贴的激励措施。补贴资金来源为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年限为三年,共计划安排补贴资金3000万元。

以下为官方解读:

关于《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起草情况

为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完善我市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座谈、专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本细则制定的依据,开展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工作的原则和目的。明确逐步形成约占我市统调最高负荷3%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运行效率。

(二)实施内容(第四条至第十条)。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参与规则,包括:需求响应申请条件、响应类型、用户组织、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执行、效果评估、需求响应补贴结算等内容。为激励用户参与并培育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市场,在开展初期对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给予财政补贴的激励措施。补贴资金来源为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年限为三年,共计划安排补贴资金3000万元。

(三)组织保障(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工作分工、运行保障、持续优化措施等内容。明确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用户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虚拟电厂管理平台、负荷检查管理系统等虚拟电厂工作支撑手段。

(四)附则(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相关术语和《细则》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依法另行制定。

三、主要特点

一是实施范围广。本细则可针对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用户进行需求响应,最大限度解决局部区域缺电、限电问题,满足我市电网运行需求。

二是响应产品丰富。本细则包括日前邀约、提前4小时邀约和实时需求响应,侧重培育实控型虚拟电厂资源和产业,是需求响应未来发展方向。

三是具备良好的实施条件。我市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迅速,多数用户建设了能源管理系统,并开展了节能改造项目,具备条件用户可直接参与,实施难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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