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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属实 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

时间:2022-04-13 16:01:37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局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四个一”硬措施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断然措施,做到已纳入关闭名单的煤矿按照“六条标准”依法关闭,超深越界开采的煤矿依法关闭,边技改边生产、借技改之名行生产之实的煤矿依法关闭,违规分包转包整改不到位的煤矿依法关闭,被责令停产整顿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依法关闭。

详情如下:

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四个一”硬措施的通知

湘安办函﹝2022﹞29号

各产煤市、县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号)、《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8号)等要求,省安委办研究确定了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四个一”硬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重大政策要一以贯之。《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全省煤矿实施“四关闭一到位”断然措施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20〕2号)是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一以贯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断然措施。已纳入关闭名单的煤矿按照“六条标准”依法关闭,超深越界开采的煤矿依法关闭,边技改边生产、借技改之名行生产之实的煤矿依法关闭,违规分包转包整改不到位的煤矿依法关闭,被责令停产整顿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依法关闭。

二、防范措施要一体推进。要借鉴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体推进法律法规“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一要强化“不敢违”的震慑。要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职工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网站来信和来访多种方式,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今年4月底前,各产煤市县应急局牵头、产煤乡镇配合,在矿区路口、煤矿显著位置设立《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附件1),并在煤矿生产全过程显要位置喷涂《举报重奖公告》(附件2)。对超深越界开采的,边技改边生产、借技改之名行生产之实的,违规分包转包整改不到位的,以及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关闭一家、追责一家;对举报属实的,依照规定一次奖励十万元。二要扎牢“不能违”的笼子。各产煤市、县要广泛宣传发动,制作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承诺书(附件3),督促煤矿企业向当地人民政府递交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承诺书,并在矿区显著位置公示,让所有从业人员阅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测分析煤矿用电、人员出入、火工产品、运煤车辆出入等情况。按照国家矿山局要求,于4月底前在所有煤矿安装“电子封条”,视频监控到井口、到煤仓,实时监控企业生产作业情况。三要筑牢“不想违”的堤坝。通过现场督导、召开座谈会、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断然措施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深入剖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深刻阐述非法违法的危害性,引导和鼓励煤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老实办矿、良心办矿、依法依规按标准办矿。

三、面上巡查要一线掌控。各市、县要组织巡查组,建立巡查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执法。省安办将组织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组成煤矿打非治违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向省安委会报告督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属地方政府交办督办。

四、责任落实要一严到底。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市、县、乡打非治违责任,拧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巡查人员、驻矿人员、企业打非治违的责任链条,建立责任清单,签订打非治违责任状,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切实将打非治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政务处分;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县安委办将此通知发至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

附件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样式)

2.举报重奖公告(样式)

3.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承诺书(样式)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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