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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项环保政策/标准 12月起生效(清单)

时间:2022-12-12 11:51:11 来源: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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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即将施行的环保政策(9条)

19项环保政策/标准 12月起生效(清单)

01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下称“条例”)经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并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监管、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废、建筑垃圾与农业固废等几大方面入手进行了具体规定。

02 《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03 《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

全国首部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自然恢复、系统治理,社会参与、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矿山生态修复应当结合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04 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夯实微生物菌剂提供和应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单位的服务标准、强化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指导服务及推动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自律自治作用。

05 上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从12月开始生效,有效期五年,涉及内容共30项。此份清单包括鼓励事项11件、引导事项8件、禁止事项11件,并明确在本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外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严格规定或新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06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维护用水人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发布。条例明确,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用水节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07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消纳,马鞍山市发布《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地方城市规划区(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文件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08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2年8月25日经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后公布,条例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在烟台市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本市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09 《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哈尔滨市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的市场准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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