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太阳能 >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

时间:2021-07-15 16:01:53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文件提出电网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和调度规程,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风电光伏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等,共同协调做好风电场、光伏电站机组的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维护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运行。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家能源、华电、国家电投、华润电力、华晨电力河南分(子)公司,豫能控股,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发展新形势,强化新能源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规范新能源场站涉网性能,促进新能源发展和消纳,维护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和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能源发展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电网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和调度规程,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风电光伏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等,共同协调做好风电场、光伏电站机组的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维护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运行。

二、积极服务新能源并网。电网企业要积极服务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并网,网源协调统筹推进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及时受理并网申请,确定并网方案,签订并网协议,提高并网效率,保障新能源项目顺利并网。各级调度机构要加强协调,明确职责,主动服务,统筹开展新能源项目送电前二次系统联调联试、并网技术标准核查、涉网部分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新能源涉网性能管理。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并委托有国家授权资质单位推进完成有功/无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电能质量测试、动态无功补偿性能测试、高电压穿越能力和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电压和频率适应能力验证、建模试验和一次调频试验等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各项检测试验。新并网风电项目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在投运前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已并网的项目应分批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次调频功能改造。

四、持续强化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按照网络安全防护相关要求,构建自主可控的厂站端电力监控系统。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升整体安全意识,强化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杜绝生产控制大区违规外联行为,严密防范外部攻击。加强就地发电单元到控制中心间的通信安全,提升控制中心安全水平。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种安全隐患。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新能源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指令,完善提高风光功率预测准确率,整改提升机组相关涉网性能。新能源涉网性能指标不满足要求,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调度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提供必要技术指导。调度机构和新能源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规定,加强年度技术监督和管理,详实记录有关情况,切实提升新能源场站运行水平,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

六、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电网企业应加强对新能源发电企业有关安全稳定导则、并网运行管理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政策和标准的宣贯,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加大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提高新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我省新能源安全高效发展。

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各有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有关要求,电力调度机构统筹做好工作落实,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河南能源监管办。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7月9日


原标题: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试行)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