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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1-08-02 10:06:41 来源:电力交易员的自我修养

一、为啥要改?

目前电力供需形势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突出的有三个:①新能源大规模发展;②电力市场加快建设;③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变革当中,既要保证电价平稳,又要更多的消纳新能源。供给侧越来越不稳定,那就更需要在需求侧想办法了,靠现货市场发现电力作为商品的价格,路还很长很长,所以先调整一下分时电价机制,以计划的手带动市场的手,以调整供需关系。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交易员的自我修养”ID:PowerDealerPrepares 作者:唐晓犇)

二、怎么改?

2.1调整峰谷时段

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

2.2调整峰谷价差

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2.3增加尖峰和深谷时段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热电联产机组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大、电力系统阶段性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

2.4健全季节性电价

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统筹考虑风光水多能互补因素,进一步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丰、枯时段应结合多年来水、风光出力特性等情况合理划分,电价浮动比例根据系统供需情况合理设置。鼓励北方地区研究制定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拉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等方式,推动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有效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需求。

三、怎么执行?

①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方要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为目录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提供参考。

②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要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目录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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