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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林:“五项措施”促进能源经济建设

时间:2022-12-09 15:51:27 来源:

近年来,田林县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注重能源经济发展,切实增强电力资源储备,全力以赴补齐县域电力保供稳供短板,构建稳定可靠的电力能源网,助力田林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抓项目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完善项目中长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与实际结合,指导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适时调整项目建设时序,滚动提前建设周期,使前期工作项目进入具备开工项目状态、具备开工项目提前进入年度投产计划,中长期规划项目进入近期预备项目。目前,新一批水电、抽蓄能、生物质、垃圾焚烧等发电项目规划编制及项目审批要素保障正在抓紧申报,确保“十四五”实现开工建设一批。

二是抓项目投资。田林县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纳入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快新建或改扩建提级改造电网项目及一批,完成“十三五”新续建及改造农村电网项目141个,完成投资1.4059亿元。2022年在建建设项目160项,总投资1652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554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552万元。有序推进田林县风力、光伏、水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风光发电投产并网发电项目2个,固定资产投资贡献7.2218亿元;在建项目3个,总投资23.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4亿元;已核准待开工2个项目,总投资24亿元。从建成投产、在建、获指标待建项目统计,预计至2025年田林县建成新能源减碳保供电量将有14.66835亿度,实现电量产值4.75亿元。电力项目的实施建设,加快电能荷储领域开发利用,实现稳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起了显著作用。

三是抓资金保障。当前,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加大电力能源项目投资支持,田林县开通了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开发工具、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等投资渠道支持项目建设,有效补进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短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区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用好用活能源项目政策,实现田林县能源项目最大化投资建设落地见效。

四是抓体系建设。成立田林县清洁能源项目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县电力能源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快速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加快能源网项目建设投产并网,提高能网荷储能力;在能源电力保障方面,按照自治区实施错峰供电要求,实施迎峰度夏、停产限产等工作措施进行调度,严格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确保能源电力稳定供应。组织能源项目企业参加能源安全有关会议,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能源管网等安全生产运营工作,开展电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现风险隐患降低至零等级。

五是抓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电力市场专场交易,鼓励辖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1年田林县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300万元以上,2022年力争达到350万元。积极推广西新电力田林供电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的全面融合;加快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启动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区50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协调百色电力洞巴电站群约15万KW、瓦村水电站23万KW机组入网;协调南方电网、百色电力公司解决园区用电事宜,保障企业用电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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