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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消电力市场价格暂不上浮规定!

时间:2021-09-02 19:01:0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因2021年电力供应偏紧、煤电燃料成本上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准价+上下浮动” 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取消《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沪经信运〔2020〕1036号)中 “暂不上浮”的规定。

详情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

沪经信运〔2021〕699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602号)要求,有序推进电力运行保供和市场化改革,现对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放开清单、取消门槛。全面放开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除信用不良、违约、环保节能超标、受处罚、欠费等负面用户、不符合基本市场条件的用户外,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因承担重大活动需要、主动承担绿色电力消纳责任的电力用户均可自愿注册、自主承担市场风险、按市场规则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二、确保安全、有序交易。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相关规则有序开展注册、绑定、交易、结算等工作。交易中心要做好注册管理、交易组织、信息披露等交易保障和市场服务工作,监测市场运行情况,预防市场风险;要指导用户有序开展交易,对新注册用户开展市场风险测试和交易培训后,根据风险测试情况、供需平衡和供需交易意向等合理安排有序参加交易。市电力公司要做好电网安全校核,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电量实时平衡,和交易中心共同做好用户核验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完善机制、适度浮动。因2021年电力供应偏紧、煤电燃料成本上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准价+上下浮动” 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取消《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沪经信运〔2020〕1036号)中 “暂不上浮”的规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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