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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印发《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6 19:51:12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5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要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证已确定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续建项目抢抓进度,已完工项目早日投产增效。

《方案》提出,督促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的风能、太阳能资源详查,尽快完成初步设计规划。加快项目各项核准审批手续办理速度,尽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和新下达的9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氢能综合利用、蛟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早日开工。

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对接在吉林省进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企业,鼓励使用本地生产的装备设备,扩大已投产企业订单,提高新能源装备本地化率。抓好已确定的9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电网和电源企业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对方建设进度,实现合理布局、科学调控、分步建设、同步运行,满足新能源企业并网需求,积极协调调度,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力争所有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能规划〔2022〕74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

《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2022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

吉林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9日

推进能源重点项目施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2022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精神,为降低疫情对能源项目的影响,全力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助力全省经济稳步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孙春兰副总理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证已确定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续建项目抢抓进度,已完工项目早日投产增效。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指导,加快完成前期工作的规范要件

加强政策引导,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实施精细化前期管理,分阶段指导项目业主或筹建机构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尽早开展项目地勘及前期设计论证工作,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推动氢能综合利用可研外审、新纳规的7个抽水蓄能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及勘察外业等工作,及早达到“能核尽核、能开尽开”。督促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的风能、太阳能资源详查,尽快完成初步设计规划。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支持。

(二)主动协调,缩短前期手续办理周期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视频会议、线上评审复核等形式,实行特殊时期特事特办,允许部分事项依法依规容缺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核准审批手续办理速度,尽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和新下达的9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目标引领,紧盯任务倒排工期

努力克服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对能源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分级负责、精准调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确立总体目标基础上,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时间表,规划路线图,紧扣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跟踪调度,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氢能综合利用、蛟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早日开工。

(四)有效衔接,力争实现同步投运

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对接在吉林省进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企业,鼓励使用本地生产的装备设备,扩大已投产企业订单,提高新能源装备本地化率。抓好已确定的9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电网和电源企业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对方建设进度,实现合理布局、科学调控、分步建设、同步运行,满足新能源企业并网需求,积极协调调度,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力争所有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五)调度督导,抢抓项目建设进度

对全省重大能源项目从储备、审批、开工、竣工、达产全周期进行调度督导,研究分析项目建设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全力推进项目抢抓进度。督项目落地促开工建设,依托全省“十个围绕”、“新基建761工程”等项目平台,实施常态化目标管理,督促确定建设的项目尽快落地,推动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督续建项目促建设进度,对照2022年50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年度计划目标,督促项目进展,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快将疫情延误的施工进度迎头赶上。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将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或达产不足的能源重点项目纳入调度督导清单,帮助业主协调解决梗阻问题,推动项目及时投产增效。

(六)营造氛围,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不断总结项目建设方面好的做法经验,做好能源重大项目集中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能源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山水蓄能三峡”全面开工启动仪式为引领,通过组织集中开工、现场办公、进度晾晒等方式,形成项目开工建设接续有力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机制

(一)专班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重点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对全省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地区之间协同联动,及时跟进省内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五化”工作机制

按照“五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机制化的落实措施,逐个项目制定施工图和路线图。明确计划目标、方法路径、完成时限、责任区分,从组织、政策、资金、机制、考核等多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调度监测机制

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能源主管部门工作协同联络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采取清单化调控、台账化推进的模式,加强重点项目动态监测调度,督促能源企业倒排工期,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四)包保帮建机制

在专班推进的基础上,能源主管部门和机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同项目单位建立联系帮建关系,明确项目包保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巩固服务企业大调研成果,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向项目专班汇报,现场办公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奖惩激励机制

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对提前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的企业和单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鼓励。对项目实施和投资进度慢见效缓的地区、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开工建设的,依法依规取消其项目开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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