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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力市场设计下的乌克兰可再生能源前景

时间:2021-07-16 20:16:39 来源:

Svitlana Teush博士是Redcliffe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的能源,建筑和基础设施法律顾问。

2017年,乌克兰通过了新的《电力市场法》,该法律改善了该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前景并稳定了法律框架,其中纳入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引入的支持机制的所有关键组成部分( RES),即:

上网电价(FIT),与其他国家相比较高;例如,目前,对于2017年至2019年投入运营的地面安装式太阳能发电厂,上网电价补贴约为15.02欧分/ kWh,或大约风力发电机组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单台装机容量超过2MW1的风力发电机组为10.18欧分/ 1千瓦时,固定至2030年并参考欧元;使用本地生产的设备的“奖励”,按FIT附加费的5%或10%收取,取决于此类设备在电厂组成中的份额;和单个盗窃者(目前是国有企业,Energorynok,随后是所谓的“担保买方”,将代替后者)的法定义务向生产者购买在整个有效期内获得能源税的能源设施中产生的所有电力FIT的有效性。

这种支持机制以及有保障的电力销售渠道,为抵御与寻找买卖双方有关的市场挑战以及货币和/或价格波动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

根据乌克兰能源监管机构,国家能源和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NEURC)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1月1日,FIT下可再生能源的累计装机容量(不包括位于自治共和国境内的那些工厂)克里米亚州)总计1,374.7兆瓦,其中太阳能发电厂约占55%(741.9 MW),以及风力发电厂。 33.8%(465.1 MW)。

仅在2017年,FIT下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就达到257兆瓦,是2016年投运容量(约127兆瓦)的两倍多,是2015年(约30兆瓦)的八倍。2017年投产的太阳能电站约占上网电价补贴下可再生能源累计容量的82%,而风电厂约占累积容量的10.6%。

RES的作用

根据该法律,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作用,并将其整合到新电力市场的设计中,旨在根据第三能源方案在乌克兰引入一个自由,开放和竞争性的市场。2

在这种模式下,将拒绝单一买方批发市场模式,并根据欧洲共同模式建立多细分的自由市场,包括日间市场,日内市场,平衡市场和辅助服务的市场以及双边合同的市场,符合许多欧盟国家/地区的惯例。

《电力市场法》于2017年6月11日生效(某些与新市场领域的推出有关的变更规定于2019年7月1日生效).3

有计划向国际跨境贸易和交流开放电力市场;并继续与周边市场同步,并将乌克兰的电力系统整合到欧洲。

为此,2017年夏天,乌克兰和摩尔多瓦与ENTSO-E欧洲大陆地区的输电系统运营商签署了关于未来互连条件的协议。在未来五年中,乌克兰(Ukrenergo)和摩尔多瓦(摩尔多瓦)的传输系统运营商应实施一系列措施,包括一系列技术要求,以促进与欧洲电力系统的同步。

可再生能源生产商应对失衡的责任

显然,将RES的电力集成到一般电力系统中会带来挑战和约束;并增加了系统平衡和在负责相关成本的市场参与者之间分配责任的需求。

《电力市场法》规定逐步引入可再生能源生产者对失衡的责任。那些希望根据上网电价出售电力的生产者应加入由盗窃者(担保买主)领导的所谓“平衡小组”,由担保买主对输电系统运营商负责解决此类平衡小组的失衡问题。

生产者应支付有保证的买方解决不平衡所产生的一定份额的费用。从2021年1月1日起,生产商应将不平衡结算成本的10%支付给有担保的买方;这个比例每年将增长10%,直到2030年达到100%。为了解决不平衡问题,传输系统运营商将在计划于2019年7月1日启动的所谓“平衡市场”上出售电力。

如果生产者的小时产量未超过小时时间表允许的偏差量,则不承担失衡责任。这样的容限(对于发电者不承担责任)被设置为风力发电20%,太阳能发电10%,微型,小型和小型水力发电站产生的水力发电5%。

在所有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参与者的份额达到乌克兰年度能源平衡的5%之后,风力发电的许可偏差将设置为10%,太阳能和水力发电的许可偏差将设置为5%。

不平衡的责任不会产生追溯效力,并且直到2029年12月31日(FIT终止之日)才适用于《电力市场法》颁布之前已运营的设施。从2030年开始,无论设施开始运营的日期如何,所有RES电力生产商都将为其失衡承担全部责任。

PPA的最新法律发展

电力购买协议(PPA)是根据国家能源和公用事业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模板表格签订的。尽管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形式不是强制性的,但在实践中,盗窃者(当前为国营企业Energorynok)紧密遵循这种形式。

围绕PPA模板形式的主要批评始终是,它不是很可靠和可保险的。2017年,旨在解决该问题的主要监管改革开始了。

2017年9月14日,监管机构批准了PPA模板表格的修订,以增强其银行能力和增加对该行业的投资,该规定于2017年10月29日生效。修订后,PPA的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与FIT的有效期相对应。

这是最抢手的修正案之一。以前,PPA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每年延长。这种做法没有为电力销售者提供足够的保障和舒适感,以确保所需的PPA长期有效期与FIT的有效期相对应。

修改后的表格明确允许PPA在施工完成或工厂投产之前完成。但是,直到某些先决条件发生后,PPA才会生效(例如,获得电力生产许可证;将FIT授予生产者,以及该生产者加入批发电力市场;获得技术许可)。自动化商业电表系统构建的分配和设计文件;等等。

并非所有条件都完全取决于开发商,但可能还需要监管机构或第三方的决定。有了这些“先决条件”,某些风险就会持续存在,这与模棱两可和缺乏对生产者的保证有关。

修订后,债权人获得了与PPA相关的其他证券,例如分步使用权。生产者可以将PPA下的应收款权利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第三方债权人。

承认当事方将PPA争端提交国际仲裁的权利(取决于管辖权规则),并增强了法外争端解决补救措施(包括调解)的作用。明确规定,当事方可以在能源共同体秘书处争议解决和谈判中心的主持下将争端提交调解。以前,由PPA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只能在乌克兰法院提出。

盗窃者的重组和新电力市场的推出将如何影响购电协议仍是一个主要问题。根据修订后的PPA模板表格,PPA的各方同意,国营企业Energorynok在购买电力方面的义务应在新的电力市场开始后不复存在;并且在FIT的剩余有效期内,应在生产者与保证购买者(Energorynok的继承者)之间订立新的PPA。

此类新协议将基于PPA的新标准格式达成,该标准将在与能源共同体秘书处协商后由监管机构批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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