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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2-03-28 19:01: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预算金额:2,942,000.00元,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623-2022-00293

项目编号:ZHYHY202203C003

项目名称: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2,000.00元

广东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2,94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提交所有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平县235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平县水务局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环城西路5号

联系方式:0762-4327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联系方式:0762-332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62-3323689

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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