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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

时间:2023-01-12 11:22:11 来源:商务部网站

1月10日,商务部发布《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商务部: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

《方案》指出,在电力等能源服务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推动清洁能源高效运用,出台社会资本投资标准充换电、储加氢设施建设激励政策。

《方案》强调,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时间安排,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方案》同时指出,推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增资扩股,建设西部环境资源交易所,打造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培育碳核查、碳盘查、碳资产管理、碳排放信息披露等市场服务机构。

以下为原文

商务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商资发〔2022〕2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台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统计局、医保局、港澳办、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移民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贸促会:

《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总体方案》及试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商务部

2022年12月29日

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pdfd92949a3a2f67a4a6d3f3d2d517c3cb3.pdf(350.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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