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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5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

时间:2021-06-24 15:22:28 来源:中电联电力统计与数据中心

1-5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快速增长,三次产业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各类型发电量均同比增长,增长速度较上年同期提高较多;除太阳能发电外,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增加;全国跨区、跨省送出电量同比增长;各类型电源基建新增装机均同比增加;电源和电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5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23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其中,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7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

分产业看①,1-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第二产业用电量217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2.6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7.4%;第三产业用电量54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4.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6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5%。

2021年1-5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图1 2019、2020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5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8.5%,增速同比提高22.4个百分点。全国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0.5%,增速同比提高25.2个百分点。制造业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5.4%,其中,建材行业同比增长24.4%,黑色行业同比增长18.3%,化工行业同比增长12.8%,有色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2%;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31.0%,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均超过30%,分别为42.3%、39.5%、35.5%、34.3%和32.2%;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24.6%,其中,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纺织业同比增长均超过30%,分别为43.4%、33.5%、33.4%、31.2%和30.2%。

1-5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7.8%。其中,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均超过30%,分别为41.6%、39.6%和37.2%。

1-5月,14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5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第二产业用电量4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三产业用电量11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

5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6%,增速同比提高8.8个百分点。全国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7%,增速同比提高11.2个百分点。制造业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2.2%,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15.9%,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14.8%。

5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3.4%。其中,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3.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2.4%,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同比增长27.3%。

5月份,14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发电生产情况

截至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4亿千瓦,同比增长9.5%。水电3.7亿千瓦,同比增长4.2%,其中,常规水电3.4亿千瓦,同比增长4.2%。火电12.6亿千瓦,同比增长4.1%,其中,燃煤发电10.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燃气发电10574万千瓦,同比增长14.4%。核电5104万千瓦,同比增长4.7%。风电2.9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分别为27781和1071万千瓦),同比增长34.4%。太阳能发电2.6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分别为26316和42万千瓦),同比增长24.7%。

截至5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21.1亿千瓦,同比增长9.0%,比上月增加432万千瓦,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水电3.3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0亿千瓦;火电12.5亿千瓦,其中,燃煤发电10.8亿千瓦、燃气发电10431万千瓦;核电5104万千瓦;并网风电2.9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8亿千瓦。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17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8.0个百分点。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3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5.1个百分点。全国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884亿千瓦时)、云南(780亿千瓦时)和湖北(473亿千瓦时),其合计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58.0%,同比分别增长-5.3%、20.7%和8.8%。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234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9.1个百分点。分省份看,除西藏同比下降11.8%外,其他省份火电发电量均同比增长,其中,增速超过30%的省份有广东(45.8%)、四川(38.8%)、浙江(35.9%)和湖北(31.9%)。

1-5月份,全国核电发电量15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0个百分点。

1-5月份,全国并网风电厂发电量29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7.3个百分点。

三、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情况

1-5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528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17小时。

2021年1-5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图2 2005年以来历年1-5月份利用小时情况

分类型看,1-5月份,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44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6小时。在水电装机容量排前10的省份中,除福建、广东、青海和四川外,其他省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均同比增加,其中,贵州和湖北增加较多,分别增加218和97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81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04小时,其中,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87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22小时,燃气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08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31小时。分省份看,全国有17个省份的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甘肃、四川、新疆、江西和广西超过2000小时,分别为2183、2164、2095、2095和2048小时,内蒙古、宁夏、陕西和安徽超过1900小时,而西藏仅为149小时。与上年同期相比,除黑龙江和内蒙古外其他省份火电利用小时均同比增加,其中四川、浙江、广东和重庆、增加超过400小时,分别增加595、463、462和458小时;全国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12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54小时;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05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6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41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9小时。

2021年1-5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图3 1-5月份风电装机较多省份风电装机容量和设备利用小时

四、全国跨区、跨省送出电量情况

1-5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2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其中,华北送华中(特高压)2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6%;华北送华东2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7%;东北送华北15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0%;华中送华东1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华中送南方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5%;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7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9%;西南送华东17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4%。

1-5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58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3%;山西送出电量5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宁夏送出电量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新疆送出电量4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9%;安徽送出电量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8%;云南送出电量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

5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46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其中,华北送华东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4%;东北送华北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1%;华中送华东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3%;华中送南方2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6%;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西南送华东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0.5%。

5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12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1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云南送出电量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0%;山西送出电量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新疆送出电量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8%;宁夏送出电量8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4%。

五、新增装机情况

1-5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3743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220万千瓦。其中,水电367万千瓦、火电②1484万千瓦(其中燃煤704万千瓦、燃气345万千瓦)、核电115万千瓦、风电77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991万千瓦,各类型发电分别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93、243、115、289和376万千瓦。

六、电力投资完成情况

1-5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39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水电341亿元,同比增长11.7%;火电149亿元,同比增长8.3%;核电171亿元,同比增长65.7%;风电613亿元,同比降低2.0%。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完成投资占电源完成投资的91.7%,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1-5月份,全国电网工程完成投资1225亿元,同比增长8.0%。

注: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本年新增火电装机统计口径包含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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