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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新能源项目入库标准 评分权重负荷先行

时间:2022-02-11 10:01:31 来源:光伏們

1月19日,青海海西州发改委印发《新能源项目入库排序评分标准》,通过八大类35小项的评分类型对新能源项目进行评分排序。

根据文件,其评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能力、项目前期深度、荷储网源、多能互补、产业协同带动、生态治理以及地方经济贡献等八大类,各类项目下面细小划分35个小项。不同类别之间设置不同分值,以总得分计算排序。

评分权重设置了五个突出点,一是负荷先行,负荷侧落地才能获得电源侧支持,负荷未建成则电源不验收;二是以多能互补建设优质电源;三是鼓励新能源投资化工、文旅、商贸等项目,支持采购州内产品;四是突出氢能和光热应用;五是支持新能源企业与政府投资公司深度合作,促进建筑、服务、金融的发展。

具体来看,企业投资能力划分四个指标,综合最高可得10分,若企业失信或既有项目未建成则按程度予以相应扣分。项目前期深度同样是四个指标,综合最高可得10分,主要是可研、项目选址、其他部门支持意见以及投资协议等。

荷储网源划分四个指标,最高可得35分,主要是负荷侧与电源侧配比、负荷侧推进程度、电网设施以及接入能力,但需要强调的是,必须为新增负荷。多能互补分为四小项,最高可得45分,主要是储能配比、天然气调峰、电力稳定性以及昼夜出力曲线等。产业协同划分五个指标,最高得43分,主要是上下游产业对接成果、协议、产出效果、零碳园区等等。

最终得分结果将作为项目储备库次序优先的依据,形成重点项目推荐表,上报至省能源局争取项目。企业后续增加的证明资料可随时补充得分。该标准将施行一年,并进一步完善、调整评分内容和权重。

原文如下: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海西州新能源项目入库排序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大柴旦行委,各新能源开发企业:

为规范新能源企业投资行为,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引导

新能源健康成长,结合国家能源局和省能源局有关政策要求,以

及电网侧需求和我州产业转型发展需要,制定《海西州新能源项目入库排序评分标准》。

一、评分内容

评分类型由企业投资能力(企业架构、经营业绩、既有项目推进、企业信用)项目前期深度(可研编制、初步选址、其他支持性意见、协议签订),荷储网源(以荷定源、负荷先行、电网设施、接入能力),多能互补(储能配比、气站调峰、电力稳定性、昼夜出力曲线),产业协同带动(上下游产业对接成果、上下游产业协议签订、低负荷产业项目带动能力、产业项目产出效果、零碳产业园),科技创新(氢能应用、抽水蓄能、光热储能、多元储能、科技创新成果运用),生态治理(农光牧光互补、光伏治沙、废弃物场治理)地方经济贡献(地方政府投资合作、清洁供暖、乡村振兴、设备采购销售业、社会事业帮扶、其他领域)等八大类35个小项构成。

二、评分标准

根据每项评分内容,按不同区间设置不同分值,既有区间最高分值,也有累加得分项。评分不以百分作为满分,按总计得分计算分值。每项评分均标明了评分依据和来源,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评分依据梳理相应资料,装订成册。

三、评分权重

评分权重的设置突出五个特点:一是坚持负荷先行的原则,负荷侧落地,才能获得电源侧支持;负荷侧未建成,电源侧不验收。二是坚持以多能互补建设优质电源,支持高比例储能、多元技术储能、转动惯量等对电网具有显著系统性支撑能力的项目。三是鼓励新能源整体带动低负荷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企业投资我州化工、文旅、商贸等项目,支持新能源项目订购州内上下游产品,支持企业开发建设零碳产业园。四是突出氢能和光热应用,引导绿氢发展和光热工程建设。五是支持新能源企业与政府投资公司深度合作,鼓励新能源项目参与州内各领域建设,促进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业发展。

四、结果运用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评分依据梳理好相应资料后,逐级报至

州能源局,并由市(具)、行委发改部门出具初审分值及初审意见。州能源局依据资料再逐项核分,最后得分作为项目储备库次

序优先的依据。企业后续增加的证明性资料,可以随时补充得分。

待省能源局要求组织申报项目后,按照得分优先次序形成重点项

目推荐表,报请州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给省能源局争取项目。

本评分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将及时跟踪标准实施效果、并根据国家、省关于新能源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相应调整评分内容和权重,进一步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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