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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 关于线上线下合同法律效力若干问题的解读

时间:2022-03-15 13:01:53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Q1

线上电子合同与线下纸质合同的区别和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电子合同是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电子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与纸质的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两者之间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

Q2

市场主体既签订线上电子合同又签订线下纸质合同,交易中心应执行哪一份合同?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1〕582号)要求,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双方应通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合同签订手续;《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1〕110号)要求,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应按照交易系统中的零售合同模板建立零售关系并固化零售结算模式,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双方在系统提交固化的结算模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因此,市场主体既签订线上电子合同又签订线下纸质合同的,即使纸质合同存在排除电子合同的条款,或纸质合同有关条款与电子合同不一致,其效力也不能对抗电子合同,交易中心将按线上电子合同执行。

Q3

市场主体签订线下纸质合同后,一方拒绝在交易系统上签订线上电子合同,守约方应如何处理?

若合同一方拒绝在交易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导致线下纸质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法履行,由于市场主体未在交易系统签订有效的电子合同,按照电力交易规则,交易中心无法就未成立或未生效的电子合同出具结算依据和提供相关服务。签约各方可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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