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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出炉!要求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时间:2021-06-23 13:01:37 来源:国家能源局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适用于除了抽水蓄能以外的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规范指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新型储能项目在并网调试前,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文件还指出,电网企业应根据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工程与新型储能建设协调进行。

同时,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2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81929218,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国家能源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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