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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朗新能源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16 13:03:01 来源: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日前,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招标编号:2140STC21577)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招标编号:2140STC2157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招标编号:2140STC21577)招标人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利用钢铁尾气发酵法生产燃料乙醇。原料气经预处理、发酵、蒸馏、脱水等工艺生产燃料乙醇,发酵尾气通过两台余热锅炉处理回收副产蒸汽。

2.2招标范围: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1套;中标人负责该项目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供货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院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含与原系统接口时间6天)。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院内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为准);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5个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且单个项目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情况发生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备注:1)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截图并加盖公章;2)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截图并加盖公章。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条款本项目不适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12至2021-08-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9-03 09:0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冀唐开元大酒店2层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7号,前台电话:0315-2386666)。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首朗新能源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系统成套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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