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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分时电价要做到因地制宜

时间:2021-08-26 10:07:46 来源:中国能源报

国家发改委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对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政策执行等提出了整体要求,同时也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机制措施。

各地调整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一方面,分时电价在引导用户调整生产生活负荷、鼓励用户侧灵活性资源参与系统平衡、提升电力系统的新能源消纳能力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政策。另一方面,分时电价作为销售电价的一种具体执行方式,将直接影响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考虑不周容易引起不利于推广执行的社会舆论,特别是居民分时政策的设计,更要科学和严谨。因此,无论从长期效果还是即期效应看,分时电价机制都要因地制宜地、用心设计。

峰谷时段:

多因素决定、多轮次调整

发电侧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用电侧电力消费结构加快变化,导致电力生产、消费两端双向大幅波动,打破了以往通过“稳定电源出力”满足“固定用电负荷”的模式。在此背景下,峰谷时段的确定不再是简单观察历史负荷曲线的结果,而是与市场价格准确反映单位供电成本的“内核”相一致,以边际供电成本作为核心决策变量,即高峰尖峰时段对应高供电成本,低谷深谷时段对低供电成本。

电力是供需实时平衡且无法大规模储存的产品,瞬时用电需求越大,对电源出力和电网容量的要求就越高,对应的供电成本也越高,因此负荷曲线是划分峰谷时段的基础。但观察负荷曲线还要尽量在时间维度上拓展:对于生产、生活用电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的省份,可考虑在夏、冬季节设定不同的峰谷时段,充分反映空调负荷等影响;对于负荷曲线在工作日与周末有显著差异的,可以更细致地设计周末峰谷时段,或单独规定周末两天不按峰谷时段执行。

新能源大量接入电力系统后,边际供电成本随电源在不同时间的出力结构改变而发生大幅变化,因此新能源发电占比逐渐成为影响峰谷时段的重要因素。为适应这种变化,美国加州等典型国家及地区,普遍参考总负荷减去“风光”出力后的净负荷曲线划分峰谷时段,以有效应对“鸭形曲线”影响。在新能源高速发展的情景下,净负荷曲线的峰谷特征将更加明显、变化更加快,对及时调整峰谷时段提出了要求。

另外,用户用电行为变化、灵活性调节资源发展等因素,也对边际供电成本构成影响。一方面,新型储能设备及场站在发电、用电环节大规模应用,将提高用户用电响应能力,熨平“风光”出力波动影响,起到调整总负荷、净负荷曲线形态的作用。另一方面,煤电和气电作为调峰电源的占比、外来电比例变化等这些与地区供电能力、系统调节能力发展变化相关的因素,也将影响边际供电成本。

可见,各地划分峰谷时段时,不仅要参考本地负荷曲线、净负荷曲线,还要综合考虑季节与假日负荷、供电与调节能力等因素,并选择真假正率、模糊隶属度、负荷特性聚类等合适工具。此外,在政策执行之初,要通过几轮实践调整完善时段划分;在执行过程中,还需定期评价执行效果持续优化。另外,划分峰谷时段还要坚持有利于用户合理安排生产为原则,尽可能控制时段数量、保证时段持续时长。

峰谷价差:

有效激励、收入平衡

用户响应峰谷电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种是节约用电,通过减少峰时段用电减少用电开支(短期来看仅增加谷时段用电的情况较少);另一种是调整用电,减少峰时用电的同时增加谷时用电。针对这两种响应行为,需综合考虑不同类型用户电力需求价格弹性和用电灵活性的影响,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分时政策的激励作用。

电力需求价格弹性是用户用电行为对电价的敏感程度,反映了用户“想不想”节约用电或调整用电。经济层面上,用户是否响应分时政策,取决于收益与成本的相对大小。但用电行为决策不总是一种“经济人”行为,特别是当用电成本占总的生产或生活成本很低时,尽管调整用电方式能够获益,仍可能达不到用户的“心理”阈值。一般情况下,生产用电较生活用电、高耗能企业用电较其他企业用电对电价的敏感性更强。所以,设计峰谷价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用户用电类型结构,以平均需求价格弹性或以主要用电群体的需求价格弹性作为依据,分析价差变化对用电量变化的影响。

用电灵活性是用户用电行为对时段的依赖程度,反映了用户“能不能”节约用电或调整用电。一些用户的用电时间相对固定,例如24小时不停机生产的企业,用电灵活性很低,无法按峰谷时段改变用电时间。设计峰谷价差时,应结合用户用电灵活程度,使价差水平足够激励有调整能力的负荷从峰时段向谷时段转移,同时又能避免缺少灵活性的用户用电成本大幅上升。

分时收入整体平衡是峰谷价差设计的一个基于原则。对不同用户而言,由于需求价格弹性和用电灵活性存在差异,执行峰谷电价后的用电成本较原水平会有高有低。但整体上因政策形成的收入应与机制调整前保持基本稳定,一方面是不会产生明显的超额收入,进而加大用电成本负担;另一方面是不会形成明显的亏空,转而通过输配电价向所有用户分摊分时用电成本,形成不公平负担。

峰谷价差的调整方法包括定峰(谷)调谷(峰)和峰谷同调两种。定峰(谷)调谷(峰)是在平段基础上先定出峰段(谷段)电价,然后根据电量关系确定谷段(峰段)电价,适用于负荷结构简单、峰谷比价约束少、价格引导目标明确的地区采用。峰谷同调则是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确定峰谷价,有助于满足峰谷比价、浮动水平等要求,但要符合收入平衡要求会相对困难。此外,也可以考虑用户需求价格弹性,在峰谷价差中动态反映用电行调整的影响;或在事后结合收入清算及时调整峰谷价差,保持收入长期平衡。

(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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