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环保 >

安徽省:推进燃煤机组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加快煤电资源整合

时间:2022-02-10 10:02:25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对于能源工作方面提出,加强能源保供,推进燃煤机组发电量和工商业用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加快煤电等资源整合;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布局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50万千瓦以上。

全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皖政〔202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2年13个方面388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以创新开放改革的作风狠抓落实,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力争更好结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奋力完成得更快一些。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9%左右、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14.5万元/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13﹒粮食产量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1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多措并举活跃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7﹒加大减负纾困力度。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出台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举措。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3)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4)加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实施。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6)加强能源保供,推进燃煤机组发电量和工商业用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

(7)提升“四送一服”等平台效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等。

(8)加强重点行业产业链产销供需对接,举办产业配套供需对接会100场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9)着力缓解缺煤、缺电、缺芯、缺柜、缺工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合肥海关等。

(10)有效治理随意限贷抽贷断贷现象。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11)有效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现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18﹒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参与公平竞争等问题排查和整治,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5)进一步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

(6)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推广应用“徽采云”平台,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8)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工商联等。

19﹒启动创业安徽建设。

(1)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创业安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00万户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

(3)实施创业筑巢工程,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

(4)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5)依托主导产业扩容多层次创业平台,举办系列创新创业大赛。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省科协等。

(6)支持办好“1024开发者节”。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建设一批“创业咖啡”、孵化器、加速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8)支持创业型城市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创业安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发挥科技体制改革引擎作用,培育科技创新更大增量优势

20﹒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1)加强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深空探测实验室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扩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量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组建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4)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等。

(5)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6)优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7)滚动编制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清单,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00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1﹒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2)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3)健全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4)实施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5)加大“三首一保”示范应用,培育“三首”产品3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6)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市人民政府。

(7)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中国(安徽)科交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科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


首页12345下一页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