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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新时代来临!“能涨能跌”机制在多省持续落地!(附电价上涨情况)

时间:2021-11-05 19:01:06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取消工商业用户目录销售电价意味着我国从此告别沿用多年的政府目录电价,电价真正实现“能涨能跌”,随煤电上网电价而上下浮动。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七块钱)

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电力供需偏紧的现象,煤炭价格持续走高,一些地区出现拉闸限电。煤炭价格的持续高企,导致燃煤发电企业成本高于市场交易电价,普遍亏损。据了解,华电能源2021年前三季度净亏损为14.7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期间煤价持续大幅上涨,燃料成本同比大幅攀升。京能电力前三季度净亏损16.08亿元、华能国际第三季度亏损近35亿元、国电电力第三季度净亏损13.55亿元、大唐发电第三季度亏损16.23亿元、华电国际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7.74亿元。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之间的关系,促进电力供应稳定,对于整个电力系统具有积极影响。方案出台后,多地纷纷行动,以新方案为标准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价格上涨幅度基本触及此轮电价改革要求的上限20%,下图为14个地区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部分交易情况(不完全统计,欢迎大家文末留言补充):

电价新时代来临!“能涨能跌”机制在多省持续落地!(附电价上涨情况)

华东地区

山东: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下发后,用电大省山东身先士卒,于10月15日完成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山东10月15日开展11月电力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11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上浮19.8%。

江苏:同样作为用电大省,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0月15日,江苏开展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较基准价上浮19.94%。此后江苏又进行了煤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后的第二次市场交易(11月份月度集中竞价),共成交108.69亿千瓦时,成交价格469元/兆瓦时,达到了基准电价上浮20%的上限,成交量也大幅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安徽:安徽10月月内集中交易是国家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组织完成的首次交易,共成交电量4.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1.2元/千千瓦时,较燃煤基准价上涨19.98%。另外11月2日2021年11月份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挂牌交易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意味着全国首个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结果出炉!此次交易共成交电量2127465兆瓦时,成交电价461.28元/兆瓦时。按照安徽省燃煤基准价384.4元/兆瓦时计算,电价上浮20%!

福建:国家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下发后,福建省及时调整燃煤发电厂市场化交易价格的上下限,并于10月22日顺利开展改革后首次交易——11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据了解,本次交易有15家燃煤发电企业、48家售电公司和76家批发用户参与交易,成交电量为76.72亿千瓦时,统一边际出清价格为0.471元/千瓦时,比福建燃煤发电基准价高7.78分/千瓦时,上浮19.79%。

东北地区

9月底,东北地区电力吃紧频频上热搜,东北多地出现拉闸限电情况。电力市场化改革机制建立之后,东北地区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落地实施。

省间市场:国网东北分布组织开展10月中旬月内省间挂牌电力交易,共成交电量1亿千瓦时,此笔交易为电价市场化改革后东北地区的第一笔省间交易,标志着东北地区跨省电力交易正式启动,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落地实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辽宁:10月28日辽宁完成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首笔月度交易,交易电量2.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439元/千瓦时,交易主体涵盖省内工商业用户、火力发电企业及部分风电、核电企业。据悉,本次交易中非高耗能企业电价达到上浮20%上限,部分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上浮49.37%。

华中地区

湖北:据了解,日前湖北开展10月增量交易,成交价格499.32元/兆瓦时,按基准价0.4161元/千瓦时算,涨幅20%。湖北落实国家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湖南:据悉,湖南10月27日完成11月月度火电双边协商交易,共有16家火电企业和73家售电公司参与,总成交电量为5370675兆瓦时,成交均价差89.63元/兆瓦时。按照湖南省燃煤基准价450元/兆瓦时计算,交易电价较燃煤基准价上浮19.92%。

另外,湖南10月28日完成11月火电集中竞价交易,共有14家火电企业和8家售电公司参与,总成交电量82918兆瓦时,出清价差90元/兆瓦时,较燃煤基准价上浮20%。

河南:10月29日,河南完成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改签换签工作,“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据了解,共有53家发电侧市场主体、86家用电侧市场主体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合同平均成交价格0.4534元/千瓦时,相较于河南省基准电价上涨近20%。

据悉,河南本次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改签换签工作涉及6万多户工商业用户,合同电量占河南省同期工商业用户用电规模的三分之二,覆盖省内全部燃煤发电企业。

华北区域

山西:山西10月21日开展11月月度竞价交易,成交电量17.7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95.89元/兆瓦时,按照山西省燃煤基准价332元/兆瓦时计算,上浮19.24%。

内蒙古:内蒙古10月份电力交易中,蒙西新型战略产业上涨3分,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上涨2毛,铁合金和电石等高耗能企业上涨2.5毛。

西北地区

陕西:陕西10月29日完成电价市场化改革后首次交易——2021年11月陕西省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价直接交易。本次交易共有31家发电企业、48家售电公司、5家批发用户参与,最终成交电量2822600兆瓦时,创今年以来月度竞价交易成交量新高,可以看出新电价机制增加了煤电企业的交易意愿,对保持电力市场稳定有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价格为425.4元/兆瓦时,较燃煤上网基准价格上浮20%。本次交易中,因暂无高耗能企业清单,省内其余区域高耗能企业用户序列、原地电榆林高耗能企业用户序列无市场主体准入,成交电量0兆瓦时。

南方电网区域

为有效缓解当前阶段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南方电网公司出台《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

据了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11月起将实现煤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实行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

广东:一直作为电改领头羊的广东,从今年5月以来价格一直上涨。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发布之后,广东组织开展11月集中竞价交易,采取绝对价格形式交易,成交价格上限554厘/千瓦时,下限372厘/千瓦时。最终总成交电量13953.78万千瓦时,统一出清价差为554厘/千瓦时,顶格成交!

贵州:11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电价0.4217元/千瓦时,较基准价上浮19.97%。

广西:2021年四季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153.7亿千瓦时,最高成交价格61.5分/千瓦时,最低成交价格39.5分/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53.6133分/千瓦时。据悉,广西本次交易高耗能企业涨价44%,非高耗能用电企业电价涨了20%。

广西2021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23.6亿千瓦时,最高成交价59.7168分/千瓦时,最低成交价40.63分/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49.1928分/千瓦时。

电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带来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对于发电企业来说,可以有效缓解高煤价带来的成本压力,推动全部煤电电量和工商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有利于理顺“煤电”价格机制,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对于高耗能企业来说,用电价格不受上浮限制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整个电力行业来说,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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