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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烟气脱硫EPC 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21 13:01:35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烟气脱硫EPC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烟气脱硫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烟气脱硫EPC。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内4台套1000MW级及以上机组新建超低排放脱硫装置EPC或BOT业绩(不含改造),其中2台套为投运1年以上业绩(一台机组按一台套计,提供合同、机组投产或移交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担任过火电厂10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1年8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烟气脱硫EPC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业主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西南约6.5km的梁堰村附近,距汉江3.3km。厂址西面距浩吉铁路约3.8km;厂址东部为麻竹高速(G55),距离约为0.30km;麻安高速从厂址南侧通过。本期新建2×1000MW国产化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并留有扩建的条件。为满足环保要求,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两台机组烟气脱硫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和安装施工(除桩基施工外),脱硫废水系统(含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的建筑和安装施工,本合同范围内的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质保和最终交付直至通过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所有工作,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含性能试验配合、培训等)和专用工具等内容。

2.3 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3年6月28日前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选择在线支付完成标书款缴纳,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招标文件发售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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