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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获批复

时间:2021-08-25 16:01:58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盐城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1〕779号,详情如下: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盐城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请示》(盐发改〔2021〕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原则同意《盐城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

二、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余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余热蒸汽等资源是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装机选型的重要依据。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去产能”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指导企业核实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和后续产业发展规模,以此核定富余资源量。

三、请你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与热电联产规划的有效衔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应优先考虑作为区域公共热源点,其次考虑作为区域辅助热源点。

四、在满足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和符合控煤减煤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利用余气、余热和余压资源,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原则同意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利用余气和余热资源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江苏荣鑫伟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利用余热资源,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机组选型在项目装机方案阶段确定。

五、请你委对照减煤目标和分年度任务,通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消费的需求,严禁以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为名变相建设耗煤项目。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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