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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定调明年煤炭保供 中长协制度迎变

时间:2021-12-07 07:22: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12月5日,2022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落下帷幕。在这个一年一度的国家级大会上,多部门定调后续尤其是明年煤炭保供,被誉为市场“稳定器”“压舱石”的中长期合同制度将迎重大变化。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交易会上公布了《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该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提出明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范围扩大,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核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需求方则首次实现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但实行月度定价,基准价出现2017年以来首次调整,并明确给出550元/吨至850元/吨的浮动范围。业内人士认为,这背后的调控思路是以稳为主,着力增强保供稳供的能力。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我国煤炭供需形势总体偏紧,产运需多方齐力保供稳价。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鲁俊岭在交易会上介绍说,今年10月以来,全国原煤产量由降转升。1至10月铁路煤炭运量达到20.9亿吨,同比增长8.5%。11月30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已经回升到1.56亿吨,比9月底增加了7800万吨,已超去年同期水平。

港口现货价、主产地坑口价以及期货价格也快速回落。数据显示,12月3日,动力煤主力合约报收848元/吨,较10月19日高点1982元下跌57%;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平仓价和晋陕蒙主产区煤矿坑口价降幅都超过了50%。

鲁俊岭强调,虽然近期煤炭保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后期仍面临较大压力和不确定因素。12月以后,全国北方地区将全面进入迎峰度冬的关键期,冬季用电高峰期、枯水期和供暖期相互叠加,用煤需求将在当前较高的水平上进一步增加。煤炭行业企业要加强生产、运输、供应有机衔接,制定并演练好应急预案,推动供需形势持续好转。

鲁俊岭指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要立足当下,更要谋划长远,煤炭行业要积极推进煤炭安全绿色生产和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扎实做好煤炭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周德昶也强调,煤炭行业企业要坚守安全底线,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严格考核灾害治理工程,保持合理的开采进度,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优化煤矿产能结构,推动价格机制和储备调节体系等长效机制的建设,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用稳定的安全生产保障稳定的煤炭供应。

对于明年煤炭保供而言,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履约无疑至关重要。据了解,“十三五”时期,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领域从电力行业扩大到了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供需双方合同量保持在20亿吨以上,全国履约率保持在90%以上。目前中长协煤覆盖了我国煤炭供应总量的80%左右。

根据意见稿,今年中长期合同签订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绝大部分的煤炭生产企业都将被纳入,而且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21年9月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在此次交易会上,来自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煤炭企业和国内部分发电、供热企业签订了2022年度中长期合同,首批签约量超过了2.6亿吨。

事实上,在此之前,陕西、安徽等多地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明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明确供应方原则上覆盖省里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需求方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全覆盖。

按照意见稿的要求,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指导供需双方抓紧衔接,力争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国家铁路集团要加强运力统筹,在12月24日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订的合同,原则上不再保留铁路运力。

“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的需要,特别是要求电力和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这是为保障电力用煤和冬季供暖用煤的需要而提出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张宏指出。

除了覆盖面的扩大,中长期合同价格的变动对煤炭上下游企业也将有重大影响。2017年至2021年,下水煤合同基准价一直为535元/吨,此次意见稿将基准价上调至700元/吨,浮动价的计算方式也多了一个参考指标。

中信建投分析报告认为,明年发电企业用煤除进口煤外100%签订长协,并且长协煤价格被锁定在550元/吨至850元/吨区间,实际上是从量、价两方面锁定火电企业用煤成本,调控思路以稳为主,后续有望通过建立煤电联动机制消化这部分成本上涨。

随着政府监管越来越严格,煤企长协履约率也有望获得较大改善。意见稿明确,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履约情况记入合同双方信用记录,并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此轮调整的最主要特点是增强保供稳供的能力,提升签约履约率,完善长期合同的信用体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称。对于明年的煤炭保供工作,他建议首先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有效管理,重点监管违背诚信的行为。同时,突出明年煤矿新增产能部分对保供的贡献程度与相应比例。此外,强调上游煤炭价格与下游电力价格的联动性,适当调整行业电价与峰谷电价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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