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以能源绿色化为重点加快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时间:2022-02-25 15:51:38 来源:

无论是2020年以来全球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强烈冲击,还是2021年我国北方河南、陕西、山西、河北、山东、辽宁等省份出现的秋季持续时间长达3个多月的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极端灾害的历史性影响,大自然都在向我们提醒,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确实到了影响全世界和平安宁的程度。因此,全球携起手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刻不容缓,而我们作为2020年碳排放量占全球30.7%的第一大国,更要以负责任大国的积极态度,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的步伐,确保按时实现“双碳”目标。

一、从全球能源革命演进趋势,把握碳减排的重点领域

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能源支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大规模使用保障了19世纪到21世纪200多年来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人类社会也因此由农耕文明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但是,200多年来,这种工业文明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近些年,非化石能源利用技术快速发展,绿色能源技术加快普及,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在全球兴起,并推动人类由工业文明迈向生态文明时代。

从更深层次回望历史,1776年,英国人詹姆斯·瓦特发明了蒸汽机,开辟了人类利用能源新方法,把人类带入了以煤炭驱动的“蒸汽时代”,这就是全球能源使用结构发展变化的第一阶段,即以煤炭为主阶段。1883年,德国的戴姆勒创制成功第一台立式汽油内燃机,并快速在各个方面广泛应用,把全球带入了油气为主的时代,成就了全球能源结构以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的第二阶段。近些年,发达国家正在转向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新时代,即以绿色能源为主的第三阶段。我国现代工业发展起步较晚,我们的能源资源禀赋多煤少油缺气,与工业化相伴而行的能源使用结构变化已经历了以煤炭为主的第一阶段,和以煤炭与石油、天然气、水电等混合使用为主第二阶段。“十三五”以来,我们开始高度重视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绿色能源的发展,并且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也在努力冲刺能源结构绿色化的第三阶段。

根据国际能源署报告,2020年,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中,能源发电与供热占43%,交通运输占26%,制造业与建筑业占17%,其他合计占14%。这种碳排放来源构成说明,能源领域碳排放是最大的罪魁祸首,大幅度减少碳排放需要从新的能源革命入手。按照我们国家公布的信息,我国碳排放占比第一的是能源部门,占比约为51%;第二是工业部门,占比约为28%,其中钢铁、建材、石化等是工业领域碳排放大户;第三是交通运输部门,占比约为9.9%;第四是建筑部门,占比约为5%;第五是居民日常消费,占比约为5%;其他占比约为1.1%。我国这种碳排放来源构成情况表明,我们实现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最大的难点在能源与工业领域。面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新任务,大踏步向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能源转型时不我待,尤其是大幅度减轻能源、工业领域的碳排放量是我国碳减排的重中之重。如果路径选择科学准确,我国能源使用结构也会较快转入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新阶段,简称绿能时代。

二、大胆探索切实可行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认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推进。

第一,加快能源绿色化发展步伐。从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国情出发,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区间至关重要。正是基于这种战略思考,我们仍然需要持续强化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理念,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经济基础支撑。在面临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情况下,2020年我国GDP达到1013567亿元,同比增长2.2%,是在经历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下全球大国中唯一获得GDP正增长的国家。与“十三五”末的2015年相比,GDP增长幅度达47.1%,经济发展成效全球瞩目。而同期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仅增长了15.8%,充分说明我国单位GDP中能耗降低速度比较快。但是,截至2020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仅为15.9%,急需大幅提升。因此,下一步,我们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能源发展步伐,持续减少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对提前完成2030年碳达峰目标具有最为直接的战略意义。

第二,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升级。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和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产业和相关服务业等,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创新动力。同时,通过技术创新与配套技术升级改造,加快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无人化发展,以硬举措坚定不移遏制“两高”工业项目盲目发展,特别是要加快推动钢铁、水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尽快实现碳达峰,确保“十四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年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为2030年实现碳达峰奠定经济与技术基础。

第三,实施交通运输结构低碳发展行动。调整交通系统建设思路,根据各地地理环境条件,沿大江大河规划建设一批干线水运航道和铁路专用线,加快发展低碳、环保、低成本的水运和铁路货运,推进全国性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大幅度降低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货物运输在整个交通运输结构中的占比,从整体上加快速度降低交通运输业的能源消耗。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普及工作,系统构建沿交通线全覆盖的充电设施网络,全面提高电动汽车在交通运输中的占比,显著减少燃油汽车的碳排放量。

第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化。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指引,扩大国家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加速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规上企业厂房房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加快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第五,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支持引导各类投资,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启动各具特色的森林生态建设工程,提高全国森林覆盖率,较大幅度扩大各类湿地面积,系统提高全国的碳汇能力。

第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国性绿色低碳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等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各种绿色消费方式,促进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尽快成为全国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全面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全面积极参与国际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在国家层面,按照习近平主席多次在国际气候大会上发言提出的战略思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继续以负责任大国的坦荡胸怀,全面系统参与国际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在学术层面,支持一大批学者深度研究发展中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路径,参与全球各种重要的碳达峰、碳中和学术会议,代表我国学界发声,实事求是介绍中国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做法与经验,让全球客观公正了解我国为全球碳达峰、碳中和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抵御外国政客各种各样恶意诋毁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挑衅,避免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因为碳达峰、碳中和而遭到不公正批评和误会。在广大民众层面,深入系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化宣传与相关技术推广普及,让普通民众能够结合自己身边的具体人、具体事深刻理解我们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承担的国际义务,共同为推动这项全人类绿色生态文明事业贡献智慧。

第二,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指标体系。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全国与省(区、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在借鉴发达国家已有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化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指标体系,为全国各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通过财政经费支持的方法,支持重要行业、大中型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指标体系,为基层企业深度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并适应绿色化发展的新形势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力度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领域著名专家与对创新最敏感的青年专家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切实反映发展中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际情况,推动全球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为发展中国家有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更加符合实际的方法论支持。

第三,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法规体系。针对我们国家和全国碳排放大省面临的碳达峰、碳中和实际,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尽快制定科学可行的省(区、市)级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与之相适应的全国性与地方性支持方案落实的相关政策法规,既充分考虑我们实现“双碳”目标的节奏,用先立后破、对经济较快发展不造成较大影响的方法,务实探索碳减排的可行路径,又要以可操作性为切入点,用“小切口”立法的方法,及时跟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的步伐,以全国性与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强大力量确保按时完成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任务。

第四,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加快绿色科学技术研发步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绿色科学技术领域虽然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积累的更新换代的绿色科学技术仍然有限,加之我国能源技术领域对传统煤炭消耗依赖性较大,高耗能工业占比比较大,目前整套性的绿色生产技术明显不足。所以,要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调动较大规模的科研队伍,尤其是以青年优秀人才为主的科研团队,集中力量对涉及面比较大领域的绿色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尽快破解煤炭替代技术、低成本太阳能发展设备和风能发电设备技术、地热大规模利用技术、储能技术、光伏制氢技术等,全面提升绿色转型发展的技术水平,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奠定坚实可靠的科学技术基础。

【作者:张占仓,男,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暨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郑州 450002)。】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